宜春市档案馆关于征集“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档案资料的公告
发布人: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4-06-18      浏览次数:31
 

宜春市档案馆关于征集“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档案资料的公告

来源:宜春市档案局 访问量:138 发布日期:2024-03-21 17:46:27  

征集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见证祖国的光辉历程,全面记录好、留存好宜春发展奋斗历史,更好地抢救和保护社会零散档案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征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宜春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个历史时期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宜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与发展的各个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宜春各级革命组织、地方政权形成的档案资料,包括文件、电报、政策法令汇编、报纸刊物、图书、照片、图表、旗帜、臂章、徽标、革命口号、标语、传单等。

(二)革命先辈和烈士、老红军、抗战老兵在革命斗争和后来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形成的著作、笔记、书信、日记、回忆录、传记、照片、音像等。

(三)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宜春各历史时期重大项目、重大活动、重大历史节点和事件的文字、照片、音像等资料。如反映党政机构改革、土地改革、“五七”学校创办、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恢复高考、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资料。

(四)中央和省党、政领导和著名人士来宜春市视察、参观时的照片、录音、录像、题词签名等资料。

(五)宜春籍或曾经在宜春工作过的担任副省级以上领导职务,享有较高声望的教授、专家、学者、文学家、艺术家、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劳模在工作、生活及社会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手稿和信函、笔记、论著、作品、证书、奖品、照片、音像等。

(六)各历史时期形成的反映宜春地域地貌、风土人情、民俗民风、民族宗教、特色文化、百姓生活、人口迁徙、名胜古迹、城市变迁等情况的史料、书籍、日记、笔记、票证、图表、报刊、照片、音像、碑拓、实物等资料。

(七)各历史时期宜春工业、农业、商业等具有行业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文字、照片、音像等资料,如行业史、老品牌、老字号等相关资料。

(八)其他反映新中国成立后宜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进步、改革开放成果、人民群众生活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档案资料所有权人自愿将档案资料捐赠给市档案馆。市档案馆将对捐赠的档案资料进行筛选,对符合进馆要求的纳入馆藏永久保存,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二)复制:对经鉴定确有较高价值的档案资料,其所有权人不愿意捐赠原件的,经双方协商,在征得所有权人同意前提下,对原件进行复制。

三、征集时间

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说明事项

(一)征集的档案资料要求内容客观真实,文字图表图像清晰、内容完整,音视频资料应能流畅播放、画面清晰、主题明确。

(二)凡有捐赠意愿的单位和个人可采取面谈、委托代理人、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方式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市档案馆也可以采取主动上门协商方式办理。

(三)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宜春市档案馆档案征集编研科

联系人:杨春  联系电话:18907051186

地址:宜春市府北路19号(宜春市档案馆二楼213室)

邮编:336000



特此公告!    



宜春市档案馆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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